• 监管需求

    为保护法院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法【2014】266号),最高人民法院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法【2015】321号),要求银行金融机构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 “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业务系统,实现与法院的网络对接,协助法院完成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及其他金融资金的网络查询、冻结与扣划工作。

  • 解决方案

    为了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工作的需求,RIKING推出了账户查控管理系统(简称OVS),其中包含了针对高院的网络查控反馈系统模块。

    该系统集查询请求、查询反馈、控制请求、控制反馈以及综合管理等功能于一身,通过多重的管理流程和严谨的审核机制,确保银行与最高人民法院之间的网络查控工作能够顺利、准确、安全的进行。


功能特点
  • 灵活的工作流配置

    通过参数配置控制每一环节是否由系统自动执行/人工进行审核。

  • 完善的自动化功能

    根据多年的项目经验,能够准确的应对监管查控要求,自动生成相应待反馈数据。

  • 便捷的报送机制

    系统自动完成反馈后,审核人员审核后在系统里面可以及时的生成反馈报文,并由系统自动推送到银监会的文件传输服务器的待发送目录。

  • 良好的人机交互

    系统各个流程集成了邮件和短信通知功能,当检测到有高院发过来的请求时,系统能够及时的通知用户。

  • 优化运营

    您可以通过软件的统一管理,大大降低运营成本和维护费用,自动化处理流程能够取代人工,提高重复操作的效率,同时还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降低出错率。

    我们能够帮助您优化监管报送业务流程,并根据相关监管部门最新的制度规范进行同步更新。

    所有的系统方案均采用模块化设计,既可按照您的需求进行组装式定制,也方便了未来的扩展升级,无论监管部门的制度规范如何变化,都能够及时、准确的帮助您实现监管报送业务流程的同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