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2022.6-8月】最新发文汇编
2022-09-05

银发〔2022139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6/16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本通知包含:一、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二、与支付机构合作的境内银行应具备3年以上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经验,满足备付金银行相关要求,具备审核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真实性、合法性的能力,具备适应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特点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系统处理能力等十项条款。

施行日期:2022721


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

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2022/6/30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现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现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等相关规定执行。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扣代缴内地投资者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银保监办发〔202270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7/4

发文单位:中国银保监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制造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完善制造业金融服务,更好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九条措施,主要从任务目标、重点领域、金融创新、帮扶政策、风险防范和监管协调等方面,对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


银保监规〔202214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7/15

发文单位:中国银保监会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4号,以下简称《互联网贷款通知》)发布以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平稳,在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居民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业务监管,提升服务质效,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明确细化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和自主风控要求,规范合作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证监发〔202254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全国工商联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7/22

发文单位: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加强服务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加强监管规范,维护有序市场生态; 三、加强部门合作,共同促进市场稳定。


财金〔202287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7/20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中央金融企业,其他各国有金融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规范财务管理的工作要求,引导金融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平稳运行,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通知。

施行日期:2022720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630日)

发文日期:2022/7/29

发文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包含一、综合26项;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10项;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78项;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28项;五、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18项;六、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13项;七、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14项;八、外汇科技管理9项。


金标委秘发〔2022113

关于审查《金融市场交易报告数据要素指南第1部分:全球唯一产品标识》等4项金融行业标准(送审稿)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8/3

发文单位:金标委

《金融及市场交易报告数据要素指南第1部分:全球唯一产品标识》《金融市场交易报告数据要素指南 第2部分:全球唯一交易标识》《金融市场交易报告数据要素指南第3部分:其他关键数据要素》《银行产品服务内部基本过程与活动管理指南》4项金融行业标准经过草案稿、征求意见稿等编制阶段,已形成标准送审稿。


汇发〔2022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8/4

发文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国科发区〔2022220

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8/5

发文单位:科技部 财政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企业创新的重大决策,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关于启动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需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关于征求《银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8/8

发文单位:中国银行业协会

为推动银行业落实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成立了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及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课题组,并启动了《银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操作指引》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两项课题的研究工作,目前课题编写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银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操作指引》包括三项分指引,分别为银行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实施指引、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税务操作指引、中国银行业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指引。


银发〔2022175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8/10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

为完善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提高保险业风险抵御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发布)以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第3号),本通知就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通知包含:一、本通知所称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没有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第3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发行申请,做好信息披露,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发行、赎回等重大情况。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不得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十三项条款。

施行日期:20229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

发文日期:2022/8/12

发文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原则同意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安排。现公告如下: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同时开放目前两地市场因不满足结算安排而关闭的共同交易日。对于新增交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将对两地市场交收安排及沪深港通标的股票涉及的股权登记日设置、公司行为等业务作出相应的调整。二、两地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将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调整相关业务规则,并获得相关监管批准,积极推进市场机构做好技术系统改造、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


工信厅联企业〔202222

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8/15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拟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带动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本通知包含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支持内容、组织申报、实施要求等几个方面。


金标委秘发〔2022123

关于审查《金融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等2项金融行业标准(送审稿)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8/25

发文单位:金标委

《金融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远程音视频手机银行技术规范》2项金融行业标准经过草案稿、征求意见稿等编制阶段,已形成标准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