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1.3第二阶段!RIKING独家解析新鲜送达!
2022-10-31

外汇管理局于今年4月发布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通知,其中对包括BOP, ACC, FAL等在内的多个模块进行了接口调整,该部分内容已于今年91日落地施行。同时,在采集规范1.3版本中新增了非居民机构账户间境内划转数据、机构大额结售汇资金来源和使用数据、涉嫌外汇违规账户信息三块内容,这部分拟于202311日正式上线。

为了更好的帮助理解、明晰SAFE1.3第二阶段相关内容,下面为上海地区第二阶段及本次采集规范1.3新增模块采集内容进行梳理。

一、上海地区第二阶段安排:


二、本次采集规范1.3新增模块的采集内容为:

非居民机构账户间境内划转数据

指非居民机构账户通过境内银行,收到来自其他境内非居民账户(含同名账户)的资金划转款项。

金融机构办理非居民机构账户境内收付款业务,无需业务主体填写境内收付款凭证。金融机构应在非居民机构账户收到来自其他非居民账户的境内划转资金后,按照《境内收入申报单》要求生成基础信息、管理信息数据文件并报送外汇局。

机构大额结售汇资金来源和使用数据

指居民机构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及购汇所用人民币资金来源数据(含账户内结售汇和直接结售汇),即机构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经同一金融机构居民人民币账户的使用数据和机构购汇所用人民币资金经同一金融机构居民人民币账户的来源数据。

涉嫌外汇违规账户信息

指金融机构依据外汇局查询要求反馈的数据,包括查询回复信息、账户基础信息和交易明细信息。

三、 答疑内容汇总:

1. 涉嫌外汇违规账户信息

•  个人储蓄存款账户无需报送。

•  每个工作日下发一次,时间为下午1600,如果银行没有收到查询指令,即表示当天没有查询需求。

•  “机构大额结售汇资金来源和使用数据”、“涉嫌外汇违规账户信息”可分别选取报送方式。

•    下发查询信息中,当主体名称、主体类型、证件号码、查询账号/卡号等多个字段均有值时,金融机构需报送同时符合全部字段要求的信息。

•   “是否被司法查冻扣指账户当前状态,不考虑曾经被查冻扣,现已解冻的情况。账户当前状态指银行报送查询数据时的账户状态。

•    IP、MAC 地址对于收款方,银行可自愿填写 IPMAC 地址或填写收款方。前期,多家银行提出部分终端设备无法抓取 IP MAC 地址,针对此类情况,银行可标准化填写原因,常见原因为技术上无法 抓取。如果在 ATM 等设备办理,可填写相关唯一设备号。

2. 机构大额结售汇资金来源和使用数据

•   三类数据仅采集银行代客业务数据。银行只需报送代客业务数据,不需要报送自营业务数据。

•   数据报送以“实际发生结售汇”为原则,业务包括即期、远期、掉期、货币互换等。如果远期、掉期等仅发生收益互换,未发生结售汇资金交割,则无需报送。

•   业务类型只包括“存钞、提钞、境内转入、境内转出”四种。

•   不重复采集BOPJSH中已报送数据。

•   对于多笔结汇/购汇触发的来源/使用交易数据,只需要报送一次。

3. 非居民机构账户间境内划转数据

•   “非居民机构账户间境内划转数据的采集范围是本行非居民机构账户收到的,来自境内非居民机构和境内非居民个人的资金划转数据。

•   非居民机构账户包括 NRAFTNOSA,交易币种包括本币和外币。交易对手识别可依据账户前缀标识(NRAFTOSA),或交易报文中“NonResident”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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